本书通过对当代社会中发生的重要社会现象、重大社会事实与宗教之间交涉和关联的事例进行个案研究,阐明宗教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双向互动及相互影响,表达当代学者对宗教社会学进行理论创新的一种努力。
豆瓣书评 宗教社会学的邀请
作者在第三章“通过社会习得宗教”中指出,在社会学中,我们把生活中重要且有影响力的人们和组织——非正式地“教”给我们文化的人和机构——称为“社会化媒介”,这些社会化媒介对我们的社会身份发挥着极其有力、全面普遍的渗透性影响。作者进一步谈到家庭单元(尤其是父母)对宗教身份具有深刻影响。同时社会学家已观察到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宗教身份问题紧密关联。因此可以说:正是我们社会世界中的其他人,通常是和我们最为亲近的那些人,对我们的宗教选择发挥着巨大的影响。由此来看,一个宣称对他的宗教或耶稣的高度虔诚、赤胆忠心。实则相当主观。而如果他在另一个时间里出生于另一个社区、国家或家庭,他极有可能会坚持另一种宗教并同样会对它的永恒真理坚信不疑。
在第三章中作者还指出:宗教体验明显是一种社会性复制。不同的文化在宗教的名目之内都包含着”宗教体验脚本。
在回答 "如果大家是通过社会习得宗教,那对于开创新宗教的那些人又该如何解释?那我们习得的宗教本身又是如何最先开始的?"作者指出“新”是一个非常相对且有问题的词汇。实际情况是每一种成功的新兴宗教传统,都会借鉴、申明、重新阐释,反映乃至直接了当地照搬先前存在的某种或某些宗教的内容。他指出 ①成功创立新宗教的实例极为少见。②没有宗教会是全新的,所以宗教都是先前的宗教发展而来。③诡异新宗教似乎遵循着前此存在的社会关系网络。
宗教还是邪教?
"邪教"、"教派"、"教宗"、"宗教"这些术语并不是对某些静态现象所进行的源于经验的描述,相反它们是可塑性强、富有争议性、不断变化的社会建构的产物。在多数人眼中,"膜拜团体"是一个贬义性标签,用于贬低乃至取消某个既定群体的合法性地位。而在另一方面,"宗教"则是一个表示接受和尊重或者至少意味着合法性的术语。
作者分析了人们认为是"邪教"的四种看法。
1. 邪教是由一位克里斯玛式领袖所领导的宗教群体。
2. 洗脑
3. 他们鼓励其他成员从事非法、犯罪乃至谋杀活动。
4. 他们的信仰比较怪异。
作者针对每一种看法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从而说明:某个人的宗教,对另一个人来说乃是邪教。
而关于某个群体究竟是"邪教"还是"宗教"的争论,其实是"宗教的合法性与非法性之间的对峙为某种社会建构。" 而宗教合法性的社会建构,一般可以归为俩个基本因素:
①宗教群体已经存在的时间总量。
②其所吸收成员的绝对数量。
作者说:“时间本身似乎就会赐予宗教合法性。
而除了上述俩点外,把某一群体标识“邪教”,可以直接追溯到既定社会里谁有权力贴上这一标签。
在宗教影响社会生活方面,作者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说起,指出民权运动是植根于宗教并从中受益的一场运动。正像社会环境影响宗教,宗教同样影响社会环境。宗教通过调整社会制度、对价值观念及社会关系施加影响,经常成为社会现象的决定性因素。
这场民权运动具有如下宗教性:
1. 其领导人主要是宗教徒
2. 其组织和发动力量只有依靠此前存在的宗教的公共关系纽带和宗教设施才成为可能。
3. 其支配性意识形态和精神支柱明显是基督教。
民权运动的领袖们是基督徒,司令部在教会,而弥漫在整个斗争的精神则是基督教的理想主义。他们为这场运动提供精神鼓舞和士气。这场运动的基石,是一种非暴力的基督教伦理。
作者在书中最后讲到“认信”的问题。“人们经常会相信某些事情——哪怕是最为离奇、怪诞、非理性、毫无道理的事情——只是因为社会世界中其他人都相信那些事情。” 是社会网络使得宗教认信显得有道理。
从社会学视角看:"我们都是社会动物,排除社会交往因素,也就没有个体心理。"这也说明宗教的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