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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网页版科研咨政成果量化及奖惩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4日 - 00:00:00
 

bet365网页版科研咨政成果量化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科研管理工作,完善科研工作评价体系,激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促进科学研究向高水平发展,结合校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在编的教职工。

     第三条  党校科研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我市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倡严谨、务实、创新的作风,大胆探索,潜心钻研,重在质量,争创精品。

第四条  科研工作主要由校内全体专兼职教师承担,实行校委领导下的分管副校长负责制,由教务科、科研信息科具体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科研教学一体化,实现科研成果“进课堂、进期刊、进决策”。

第五条  为保障科研教学活动的持续性,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科研专项经费,支持教师开展市情调研、课题立项,并对科研教学成果优秀者予以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成果是指本校教职工从事科研活动的工作成果。科研成果本着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原则,以课时为计量单位。

     第七条  科研成果具体量化方法:

     1、课题

1)完成国家级课题的,每个为300课时。

2)完成省级课题的,每个为90课时;评定为优秀的加30个课时。

3)完成市级课题的,每个为50课时;评定为优秀的加20个课时。

4)完成县级课题的,每个为40课时;评定为优秀的加10个课时.

5)完成校级课题的,每个为30课时。

2、理论研讨会获奖

1)获省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为150课时。

2)获省级理论研讨会二等奖、市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为100课时。

3)获省级理论研讨会三等奖、市级理论研讨会二等奖的,为80课时。

4)获市级理论研讨会三等奖的,县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为40课时。

5)获县级理论研讨会二等奖的,为30课时。

6)获县级理论研讨会三等奖的,为20课时。

7)入选或鼓励奖的,为对应等级三等奖的1/2课时。

3、公开发表论文

1)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百字为8个课时。

2)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百字为3课时。

3)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百字为2课时。

4)在县级刊物上发表为,每百字为1课时。

论文以百字为计算单位,不足百字的,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1位。在党校确定的核心期刊目录外刊物发表每篇最高不得超过40课时。

4、专著

出版专著的,每千字为2课时。

5、咨政类文章

教师所撰写的咨政类文章通过本校《决策参阅》报送的,计30课时,被市领导批示的,加计相应课时。

(1)    获温州市委书记、市长批示的,加计70课时。

(2)    获温州市其他领导批示的,加计50课时

(3)    获瑞安市书记、市长批示的,加计40课时。

(4)    获瑞安市其他领导批示的,加计20课时。

第八条  科研成果报刊发表的级别认定标准:

1、国家级

国家级限定为以下报刊发表的科研成果:

1)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的最新版的《中国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的政论和学术类刊物;《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2)《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经济时报》、《学习时报》。

2、省级

省级限定为以下报刊发表的科研成果:

1)除上述国家级期刊以外,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社科类期刊;省委党校期刊:《当代社科视野》、《干部教育研究》、《党校信息化研究》。

2)《浙江日报》

3、地(市)级

地(市)级限定为以下报刊发表的科研成果:

1)《温州论坛》

2)《温州日报》

4、县(市)级

县(市)级限定为以下报刊发表的科研成果:

1)《云江论坛》

2)《瑞安日报》

第九条  教师科研成果可按课题、理论研讨会获奖、公开发表、领导批示类别分别计算课时量进行累加,同一论文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计课时量。

第十条  教师应按要求完成科研咨政工作

1、科研工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每位专兼职教师每年科研基本工作量不得低于1

2)每年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温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理论文章获奖、刊物发表三类成果中其中一项;

3)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省级课题立项。

2、科研成果基本量规定(作者为23人的分别按0.60.40.5:0.3:0.2分配,作者3人以上的,第4及以后的作者不计科研工作量):

1)参评论文获温州市级入选(优秀奖)及以上的计科研工作量为1

2)省级课题立项计科研工作量为0.7,温州市级课题立项(不包括温州党校协作课题)计科研工作量为0.5

3)温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结题(不包括温州党校协作课题)计科研工作量为1

4)学术期刊发表1篇计科研工作量为1

5)报刊发表1篇计科研工作量为1(瑞安日报及温州级报纸发表文章字数需达到1千字以上)。

3、咨政工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每位专兼职教师每两年咨政基本工作量不得低于1

2)每两年至少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一篇咨政文章。

4、咨政成果基本量规定:

1)咨政报告获瑞安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计咨政工作量为1

2)咨政课题成员为2人的,每人咨政工作量计0.7,课题组3人的每人咨政工作量计0.5,成员3人以上的,第4人及以后的作者不计咨政工作量。

    第十一条  科研咨政成果奖励措施

校党委负责定期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奖励细则如下:

1、对教师立项课题给予经费奖励。国家级立项课题奖励经费5000元,省社科联、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立项课题奖励经费3000元,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委党校立项课题奖励经费2000元,本市部门立项课题奖励经费1000元。立项课题结题后给予对应经费奖励。

2、教师参与完成上级部门他人已立项课题,对应级别给予减半经费奖励。

3、教师在上文限定的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科研文章,给予相应奖励:地(市)级800元,省级1800元,国家级3000元。教师科研文章在省级及以上理论研究宣传网站转载的奖励800元,在国家级报刊上刊登文章不足1000字的奖励1500元。

4、教师论文参加各类理论研讨会,按以下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获奖情况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一等奖

10000

5000

3000

二等奖

5000

3000

2000

三等奖

3000

2000

1000

入选者

1000

700

300

同一篇论文多级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

5、教师的论文发表、获奖可分别予以相应的奖励。论文如果是立项课题成果,其发表、获奖也可分别予以相应的奖励。

6、教师出版学术专著奖励1万元。

7、本校《决策参阅》报送的咨政类文章获领导批示的,相应奖励如下:

1   省级领导批示的,奖励8000元。

2   温州市委书记、市长批示的,奖励6000元。

3   温州市其他领导批示的,奖励5000元。

4   瑞安市委书记、市长批示到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并落地的,奖励3000元。

5   瑞安市委书记、市长一般性批示的,奖励2800元。

6   瑞安市其他领导批示给相关部门并落地的,奖励2500元。

7   获瑞安市其他领导一般性批示的,奖励2000元。

第十二条科研咨政基本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未按要求完成的至少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在年终总结会上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1月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瑞市委党校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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